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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工记帐凭证的相关说明

来源:临沂税管家 日期:2019-09-23 15:00:34

手工记帐凭证没有规定的尺寸,但是过宽过长的附件,应进行纵向和横向的折叠。折叠后的附件外形尺寸,不应长于或宽于记账凭证,同时还要便于翻阅;附件本身不必保留的部分可以裁掉,但不得因此影响原始凭证内容的完整;过窄过短的附件,不能直接装订时,应进行必要的加工后再粘贴于特制的原始凭证粘贴纸上,然后再装订粘贴纸。

一、记帐凭证编号

一种是将财会部门内的全部记账凭证作为一类统一编号,编为记字第**号;

一种是分别按现金和银行存款收入、现金和银行存款付出以及转账业务三类进行编号,分别编为收字第**号、付字第**号、转字第**号;

还有一种是按现金收入、现金付出、银行存款收入、银行存款付出和转账五类进行编号,分别编为现收字第**号、现付字第**号、银收字第**号、银付字第**号、转字第**号。当月记账凭证的编号,可以在填写记账凭证的当日填写,也可以在月末或装订凭证时填写。

记账凭证无论是统一编号还是分类编号,均应分月份按自然数字顺序连续编号。通常,一张记账凭证编一个号,不得跳号、重号。

二、编制要求

1、记账凭证各项内容必须完整。

2、必须以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为依据。

3、记账凭证应连续编号。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以上记账凭证的,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号。

4、记账凭证的书写应清楚、规范。相关要求同原始凭证。

5、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,或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编制,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。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。

本文章由临沂代理记账工商注册-税管家整理发布。